成人价:¥3280.00/人
儿童价:¥3280/人
婴儿价:¥3280/人
预定有效期:2020-10-10 至 2020-12-31
自费项目:
1、行程中客人自由活动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含车、餐、导游)。
2、不含因单男单女产生房差。
3、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4、酒店内洗衣、理发、电话、传真、收费电视、饮品、烟酒等个人消费。
5、当地参加的自费以及以上“费用包含”中不包含的其它项目。
6、旅游人身意外保险。
7、儿童只含餐费和车费不含门票、住宿和火车票
8、出发地往返大交通费用;
购物安排:
特别提醒一下内容对您很重要,请您仔细阅读并签字确认
购物项目补充协议
甲方:(旅游者)
乙方:(旅行社)
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具体购物场所需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本旅行社应旅游者(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旅游购物场所,具体约定如下:
一、购物场所简述及安排:
购物店
店名 进店时间
珠宝中心/翡翠(二选一) 90分钟
锅具/药店(二选一) 90分钟
海洋鱼油 90分钟
二、购物约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基于应旅游者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方可;甲方或其派出的带团导游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前述行为,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
2、本协议的履行双方均需确认是在不影响团队正常行程安排或不影响同团其他旅游者(即需妥善安排不前往购物场所的旅游者)的前提下方可。
3、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甲方承诺该购物场所(有合法经营所售商品资质)售卖的产品不存在假冒伪劣产品。
4、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可能因地区差异及进货渠道等原因其售卖产品的销售价格甲方不能保证是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是一致的,因此甲方郑重提醒前往购物的旅游者谨慎选择是否购买。
5、旅游者在购买产品时请主动向购物场所需要发票或售卖单据以做凭证。
6、购物场所同时向本地公众开放且价格与当地市场均价差异不大的场所如购物一条街、奥特莱斯、连锁(百货)超市、免税店等购物场所不属于《旅游法》规定的“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范围。
7、旅行社行程单中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以内及周边购物点不属于安排的购物场所,旅行社不建议购买,如购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关于退换货
1、本协议约定下旅游者在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购买的产品,如旅游者有退换货要求时需将产品及售卖单据提交甲方或组团社,甲方或组团社有协助乙方退换货的责任和义务。
2、对于旅游者退换货要求为在货品退货约定期限内(请务必购买时确认货品退换货要求且向购物场所书面确认),其中食品及化妆品类产品退换货时需保持其外包装完好,其他类产品则需保留产品外包装。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受组团社及地接社委托该团导游为甲方授权签字代表,乙方为旅游者本人(18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
甲方: 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签名):
电话: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费用包含:
1、交 通:当地正规空调旅游车,保证一人一正座。 2、用 餐:全程含7早11个餐,正餐餐标25元/人,行程中所有用餐如因自身原因临时放弃用餐,则餐费不退。 3、门 票:行程所列景点首道门票(其中证件产生的优惠费用不退)。 4、导 游:行程中所列参观游览过程中,地方专职中文导游服务及景区讲解员。 5、住 宿:湛江、海南入住当地准四标准酒店;阳江入住五星标准公寓酒店。如不能拼房则按照 850 元/人补足单房差(由于此价格为旅行社向酒店采购特惠打包套餐,游客如提前退房,房费不退) 6、保险服务:旅游意外险 7、购 物 店:全程3个购物店。
费用不包含:
1、 行程中客人自由活动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含车、餐、导游)。 2、 不含因单男单女产生房差。 3、 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4、 酒店内洗衣、理发、电话、传真、收费电视、饮品、烟酒等个人消费。 5、 当地参加的自费以及以上“费用包含”中不包含的其它项目。 6、 旅游人身意外保险。 7、 儿童只含餐费和车费不含门票、住宿和火车票 8、 出发地往返大交通费用;
取消及退款说明:
取消及退款:参见《旅游法》相关规定.
重要提示: